军训纪律
作者:长征七号 浏览次数:791次 发布日期:2012-09-20
1.全体参训学生在军训期间要以解放军为榜样,严格遵守学校和军训基地的有关规章制度,遵守军训的各项纪律规定,统一步调、统一行动,服从指挥、令行禁止。2.军训期间严禁会客,谢绝家长和亲朋好友的探访,严格请、销假制度,未经许可一律不准出营区。
3.必须尊重教官和带队教师,服从命令,听从指挥,出现问题不得与教官发生冲突,要向带队教师汇报,逐级反映意见,解决问题。
4.为维持军训基地的生活秩序,避免物品的遗失,不得将贵重物品(照相机、首饰、移动电话、随身听等)带入军训基地,携带现金不得超过300元。
5.军训期间必须统一着装,男生不得留长发,女生不得留披肩发、不得戴首饰、不得化妆、不得穿高跟鞋、裙子。
6.遵守基地作息时间规定,禁止互串宿舍,严禁谈恋爱行为。
7.在军训基地内严禁喝生水,违反此项规定者,立即取消军训资格。
8.未经允许不得擅自携带食品进入基地,严禁购买非基地小卖部的食品。
9.营区内严禁吸烟、酗酒、打架骂人。
10.讲究饮食卫生和食堂卫生,认真搞好餐具消毒,值日生要认真负责,责任到人。
11.维护营区卫生,爱护花草树木和绿地。爱护军训器材和营房设备,损害公物要赔偿。
12.如厕时,严禁向便池内乱扔任何废弃物,否则严肃处理。
13.注意安全,严防事故,严格按要求和操作规程操练枪支,严禁用枪支打闹开玩笑。
14.为保证学生人身安全,未经许可不得自行进入靶场。
15.为防止发生意外,不得到池塘、山坡及井口区活动。
以上规定如有违反者,将视情节给予通报批评直至取消军训资格。